中办、国办:加强金融行业监管,管控新型洗钱通道
来源: | 作者:新华社 | 发布时间: 2022-04-20 | 547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务院联席办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出台《意见》的背景。

答: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十分严峻,已成为发案最多、上升最快、涉及面最广、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和全国公安机关全链条重拳打击涉诈犯罪生态系统,全方位筑牢技术反诈防护网,全领域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全维度强力挤压涉诈犯罪生存空间,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同时我们也看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当前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常被不法分子利用作为诈骗渠道,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也有待加强,亟需在全面总结近年来打击治理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做好顶层设计。中央层面制定出台《意见》,有利于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行业监管、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提升打击治理能力,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问:请介绍一下起草《意见》的总体思路。

答:我们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文件时,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党中央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根本遵循,坚持多管齐下、多策并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二是切实提高政法机关打击效能。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健全涉诈资金查处机制,强化法律支撑,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不断提升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打击效能。三是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源头治理责任。强化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反制和预警监测能力,通过建立健全安全评估、责任追究、信用惩戒等制度,进一步明确金融、电信、互联网行业的监管责任,推动相关行业强化源头治理。四是落实属地管控综合治理责任。通过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犯罪源头地综合整治等措施,充分发挥属地在清除涉诈黑灰产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制定印发《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意见》是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为做好今后一段时期打击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意见》围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着重提出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