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着力提升货币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货币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是大势所趋。各国应着力提升货币的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向更高质量和层次的货币形态看齐,加强货币的技术水平,实现货币智能发行、交易和管理。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也应顺应市场变化、转变业务模式,树立科技和服务意识,更好地监管和服务金融市场。这既有助于防止他国CBDC以科技化手段对本国货币的代替,维护本国货币主权,也有助于提升本国货币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第三,防止针对CBDC的外汇管制。对他国货币的认可的根本在于对该国国家主权的承认,而不在于货币形式。CBDC与传统货币一样,是以一国主权背书的信用货币,背后以强大的国家实力为支撑。只要管理得当,他国CBDC进入本国市场有助于促进本国货币科技化水平、管理水平以及货币国际化程度和国际地位的提升。各国不应仅因是数字化货币而强化外汇管理,应对他国CBDC的国际流通予以官方层面认可,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兑换。同时,为保证本国货币秩序可控,国家间应该通过合作的方式监管外国CBDC在一国的流通情况,防范这些CBDC的大规模私下流通和非正常交易对货币主权的威胁。
第四,通过平等地让渡和共享部分货币主权防止无形的货币主权侵蚀。让渡和共享的本质是行使国家货币主权的表现,目的是换取更大的国家利益,并没有损害国家主权。在CBDC跨境流动中,各国已不可能保有传统意义上的完全货币自主权,货币的发行、流通、汇率等必然受到国际社会的影响。因此,各国应在一定程度上有计划、有组织地自愿让渡和共享货币主权,这不仅会在更高层面上维护国家利益和货币主权,还有利于防止无形的货币主权侵蚀。
3.2适应传统银行业结构体系,同时调整央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责与功能
CBDC对银行业存在破坏性创新,需要从两方面予以应对。一方面,CBDC的发行和流通制度应该尽可能适应传统的银行业结构体系,减少对其冲击。CBDC实际上能够适应传统银行业结构。CBDC二元发行和流通制度在不颠覆传统体系的前提下开展制度、业务等方面的创新,既保证银行业结构稳定和高效运转,又能实现CBDC潜力。
另一方面,应调整银行业机构的业务和功能以适应CBDC。首先,从现金和电子货币到数字货币的跨越是技术的跨越。央行和商业银行须做好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更新,适应新技术对业务操作流程和业务结构带来的变化。其次,法律应调整央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责和功能。对于央行而言,职责之一是要同时做好传统货币和CBDC的发行、交易和回笼管理工作,平衡二者之间的总体规模比例和国内外规模比例。出于保护个人交易隐私的考虑,商业银行无法获得CBDC的全部交易信息,因此央行的职责之二是付出更多人力和物力获取、分析货币流通信息,预防和追踪洗钱等货币犯罪。更重要的是,区块链技术若被采用,会直接影响央行的职能。在分布式CBDC货币清算平台上,央行不再是集账户管理、流动性优化和最终结算等职能于一身的中心节点,而是倾向于作为第三方认证机构在结算环节发挥关键作用。
2021-07-09
2021-07-08
2022-12-20
2021-07-09
2021-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