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支付基础设施不兼容
支付基础设施是指为完成支付所需,具有共用性、基础性、载体性事物的总和。这些特性要求支付基础设施能够满足全球支付结算、数据管理的高效性、保证交易的有效性并注重透明度和信任机制建设。目前CBDC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无法满足上述要求,主要原因在于各国有着各自不同的技术方案和监管考量,国家间的支付基础设施不兼容。
第一,在技术选择上,一些国家着眼于区块链技术,一些国家则更看重监管有效性,因而可能会选择移动支付、云计算、密码算法、安全芯片等技术,这些技术方案在底层架构、技术特点和互操作性上均有不同,这很可能使CBDC在技术上无法兼容。第二,在数据处理上,数据保存和处理要求无法兼容。如果各国分别建立一套不同的数据标准,则CBDC转移每经过一国,就意味着数据转化处理。数据保存和传输标准的不同无疑会影响货币交易速度和处理成本。同时,数据标准的差异会导致银行不得不手动收集、修复和转化支付数据以处理交易,从而给系统带来操作与合规风险。第三,在运行模式上,采用单层还是双层运营体系。采用仅在商业银行间流转的批发型CBDC还是面向公众的零售型CBDC涉及哪些主体能够直接参与CBDC的跨境流动,影响着货币的交易结构,也会影响不同主体的职责划分和监管安排。第四,在平台构建上,CBDC采用数个单一平台、跨平台合作还是建设统一的平台,平台的接口如何分配,平台如何扩展等问题直接影响了CBDC跨境流动,而且数个单一平台和跨平台合作方式本身就意味着在平台及其规则构建上存在需要深入协调的差异。
2.4保护隐私与控制国际货币犯罪之间存在张力
CBDC跨境流动中,隐私保护和控制国际货币犯罪是硬币之两面。
一方面,当一国注重保护隐私时,会倾向于采用价值型CBDC,即使采用账户型CBDC也会将用户个人信息设置为仅央行可见。但这难以有效控制货币犯罪,尤其是当各国无法全程协作监管时。具体而言,当一国采用价值型CBDC时,CBDC会表现出匿名跨国流通性特征。点对点交易结算方式会为洗钱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资金的跨境套利也更容易逃避监管。
CBDC的点对点交易还会产生大量游离于金融体系之外的交易主体,加之区块链上的节点众多且没有确切的地理位置,能够轻易实现跨国转账。因此,价值型CBDC会成为洗钱和恐怖融资的工具。其他发行账户型CBDC国家的货币也将通过与该国货币交易间接成为货币犯罪工具。并且,发行价值型CBDC的国家越多,这种情况就会越严重。而在仅央行可见用户信息的账户型CBDC中,央行很难有充足的人力和物力监管所有跨境交货币易,无法有效监管国际货币犯罪。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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